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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49條

第 七 章 漁撈日誌及漁獲通報
捕撈漁船出港後,船長應每日透過主管機關指定之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回報漁獲資料;漁獲回報應詳實正確;無漁獲者,亦應回報。 電子漁獲回報系統當日未能成功回報,經營者或船長應於次日傳真回報漁獲資料予主管機關或受託專業機構;其漁獲資料,應經經營者或船長簽名。 電子漁獲回報系統連續五日未能成功回報,視為電子漁獲回報系統故障,應在三十日內修復。 漁船電子漁獲回報系統,當航次故障累計十五日以上者,主管機關得命令漁船立即停止作業,限期直航返回指定港口修復電子漁獲回報系統,並接受主管機關派員檢查,且電子漁獲回報系統經受託專業機構確認可正常回報資料,始得出港。 前項漁船返航、進港、電子漁獲回報確認等費用,由經營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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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撈日誌及漁獲通報」的其他條文

第49-1條鮪延繩釣漁船,經許可從事捕撈太平洋黑鮪作業者,其作業海域在東經一百二十八度以西、北緯十七度以…第50條鮪延繩釣漁船未經許可,不得捕撈太平洋黑鮪或南方黑鮪;意外捕獲時,應即丟棄,並將丟棄量填報於電…第51條捕撈漁船作業時發現海龜,應在可行範圍內將昏迷或無反應之海龜儘速帶上船,促進其復原,於復原後即…第52條捕撈漁船捕獲無經濟價值或無使用價值之魚種,應即丟棄,並將丟棄數量填報於電子漁獲回報系統。第53條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回報漁獲資料後,其內容顯有錯誤,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予更正。第54條(刪除)第55條鮪延繩釣漁船單一航次之電子漁獲回報與實際卸魚量之差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配額限制魚種:不得…第56條鮪延繩釣漁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所稱之嚴重不實:一、配額限制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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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