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同條例第六條,主張議員公費助理的加班費、職業災害保險現由議員自行支應、不利助理權益,且基本工資逐年調整,擬使補助上限依CPI酌增。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加班費、職災保險等改由制度承擔,並使助理補助隨物價酌增,改善助理勞動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議員、公費助理及地方議會經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方向為將加班費、職災保險等納入制度承擔並使補助上限依消費者物價指數酌增,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助理勞動權益、反映物價變動;疑慮:連動調整的長期財政負擔與調整機制設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聚焦助理職災與加班費負擔歸屬,可與含逐條的版本對照細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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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4-12,2024-04-1
交付審查2024-04-12,2024-04-1
委員會審查2024-05-08
委員會發文2024-05-13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鑑於目前議員公費助理之加班費、職業災害保險皆由議員自行支應,導致公費助理難以實質得到應有之勞動權益;又我國基本工資已逐年調整,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上限應視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酌增,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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