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麥玉珍等17人提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主張地方議員的公費助理工作量增加,但補助費未隨經濟發展與物價調整,擬讓公費助理補助費可彈性調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地方議會公費助理的勞動條件有望改善,有助議員徵才留才,並穩定地方問政與選民服務品質。
主要影響對象
地方議會公費助理、直轄市與縣(市)議員,以及負擔預算的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本條例第6條,調整地方民意代表公費助理補助費的計算或調升機制;詳細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改善助理勞動條件、反映物價、留住人才、提升問政品質;疑慮:增加地方財政負擔、調整幅度與機制須有客觀依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會期常有多版本修同一條文,可對照彼此的調整方式與財源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5-03,2024-05-0
案由
本院委員麥玉珍等17人,鑑於直轄市議會議員及縣(市)議會議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面臨的挑戰與服務範疇日益擴增,而其助理則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工作內容更是包羅萬象,其中包括選民服務、立法研究及公共政策的推動,而在工作量與日俱增的情況下,地方民意代表的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卻未隨著國家經濟發展及物價波動調整,為打造優質的徵才及留才環境,同時加以穩定民意代表問政及服務的品質,本法明定公費助理補助費用應彈性調升,以期實質改善地方民意代表之助理的勞動條件,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