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同條例第六條,主張物價指數上升、勞工薪資已多次調整,而地方民代助理人事費多年未調,恐使助理生活困難,擬調整助理人事費用。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助理人事費較能反映物價與薪資變動,改善助理生活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民意代表、其公費助理及地方議會經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方向為調整地方民代公費助理人事費用,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反映物價與薪資變動、保障助理生活;疑慮:調整數額與財政負擔、民代相關待遇調升觀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僅列提案理由,建議對照含逐條的同條文版本掌握實際調幅。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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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委員會審查2024-05-08
委員會發文2024-05-13
案由
本院委員劉建國、楊曜、郭國文、陳冠廷等16人,鑒於近年來物價指數上升幅度劇烈,勞工薪資已多次調整,而地方民意代表之助理人員之人事費用已多年未調整。為避免使助理人員之生活陷入困境、難以負荷生活負擔,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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