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同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第六條將公費助理人數改以規範下限、提供聘用彈性並鼓勵晉用身障人士;第七條增訂村(里)長春節慰勞金(比照軍公教年終酌給),事務補助費並依物價指數滿四年調整一次。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增加議員用人彈性、鼓勵晉用身障者,並讓村(里)長增領慰勞金、事務補助費能定期隨物價調整。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議員、公費助理(含身障求職者)及村(里)長。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助理人數改規範下限、增訂鼓勵晉用身障人士)、第七條(增訂村里長春節慰勞金比照軍公教酌給、事務補助費依物價指數滿四年調整一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反映通膨、保障助理與村里長、促進身障就業;疑慮:新增給付的財政負擔、調整機制設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同改第六、第七條,兼顧助理與村里長,可與單修一條的版本對照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