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針對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提案指出村里長服務全年無休、逢民俗節日常犧牲過節時間為弱勢付出,卻無春節慰問金,且補助調整需修法無法即時反映物價。原文未附詳細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增加村里長相關補助(如春節慰問金),肯定其基層服務付出並改善待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村里長,以及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的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條文,方向為調整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含增列節日慰問金等);具體修正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村里長服務繁重、補助無法即時反映物價、應增列節日慰問;疑慮:新增補助的財政負擔與適用範圍、是否設定明確標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全國村里長的普及性補助,留意金額與發放標準如何明定,有助於兼顧公平與財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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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03,2024-05-0
交付審查2024-05-03,2024-05-0
委員會審查2024-05-08
委員會發文2024-05-13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莊瑞雄、王世堅、陳冠廷等21人,有鑑於我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調整均需修法,無法即時配合物價,又里長工作繁重,服務民眾全年無休,每逢民俗節日更常犧牲自身過節時光,為村里中弱勢付出,卻未有春節慰問金。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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