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針對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提案指出村里長服務全年無休、逢民俗節日常犧牲過節時間為弱勢付出,卻無春節慰問金,且補助調整需修法無法即時反映物價。原文未附詳細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增加村里長相關補助(如春節慰問金),肯定其基層服務付出並改善待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村里長,以及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的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條文,方向為調整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含增列節日慰問金等);具體修正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村里長服務繁重、補助無法即時反映物價、應增列節日慰問;疑慮:新增補助的財政負擔與適用範圍、是否設定明確標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全國村里長的普及性補助,留意金額與發放標準如何明定,有助於兼顧公平與財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