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民進黨蘇巧慧等23位立委提案修《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提案理由指該條例多年未修,議員助理所需專業與工作量增加,且物價與基本工資上漲,主張配合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使地方民代助理待遇與村里長相關補助較貼近現今物價與工作內容。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議員聘用之助理、村里長及負擔經費的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調整地方民代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相關規定;具體金額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條例多年未修、物價與基本工資已上漲,助理工作量增加應反映;疑慮:增加的經費由地方財政負擔的合理幅度如何界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與2957為同條例不同版本提案,建議對照兩案差異一併檢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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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案由
本院委員蘇巧慧、林宜瑾、賴瑞隆等23人,鑒於「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已多年未進行修訂,考量議員所聘之助理所需專業及工作內容隨之增加,且物價指數上升,基本工資亦有所調漲,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0)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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