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七、九條,主張提高地方議員助理相關費用,並增訂村里長春節慰勞金、出國考察費、為民服務費,及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村里長事務費,理由為助理薪資逾二十四年未調整且物價上漲。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地方議員助理薪資與村里長相關補助可望提高,有助於留才與保障第一線村里長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議員、其公費助理、村里長及地方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提高助理費、第七條增訂村里長慰勞金與考察費等、第九條增訂依物價指數調整村里長事務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費用長年未調整、村里長辛勞應比照保障、通膨壓力大;疑慮:增加地方財政支出、新增補助項目恐引發外界對經費運用的觀感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涉及補助新增項目的修法,可關注是否同步建立支用與核銷規範。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