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調整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及相關費用,並針對原住民族地區及山地原住民區共五十五個鄉鎮市區,因幅員廣大、交通成本高,調整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提案理由是議員問政與村里長服務負擔加重。
能幫助到什麼
提升議員助理待遇與量能,並回應原鄉村里長因地理條件而較高的服務成本。
主要影響對象
議員及公費助理、原住民族地區與山地原住民區的村里長、地方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本條例部分條文,調整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原鄉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因原文未附條文說明,具體修正內容詳見原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助理補助多年未調整、原鄉村里長服務成本確實較高;疑慮:補助調高加重地方財政、原鄉與一般地區差別待遇的設計依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一條例多版本同時送審,可橫向比較各版調整對象與金額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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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為考量民眾對於議員問政專業及服務之要求日益增加,且地方政府及議會處理公共事務日益龐雜,議員所聘助理所需專業及工作內容隨之增加,助理補助費及相關費用亦應加以調整;又,法定原住民族地區之鄉(鎮、市)與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共五十五個,大都幅員廣大,且受限於地理環境因素,村(里)長服務居民需要耗費更多包括交通在內相關成本,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亦應有所調整。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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