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新增第五項,規定每年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勞金,全國一律以五萬元為基準,發給方式參照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辦理。提案理由是基於衡平原則慰勞村里長全年辛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村里長每年可領取春節慰勞金,提案稱有助慰勞其執行基層服務的辛勞並達衡平。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村里長及負擔補助的地方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第七條新增第五項,每年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勞金,全國以五萬元為基準,參照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方式辦理。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村里長服務全年無休,比照公職人員給予慰勞金符合衡平;疑慮:財政負擔及與無給職定位的一致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同條另案(撫卹金)為不同提案版本,留意審查時的整併。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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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案由
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2人,鑑於村(里)長肩負政府最基層服務之任務,為第一線民選公職人員,服務民眾全年無休,工作實為繁重。考量現行民選公職人員、政務人員、軍公教人員等均酌給年終工作獎金或春節慰勞金,基於衡平原則及慰勞村(里)長執行職務之辛勞,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村(里)長肩負政府最基層服務之任務,為第一線民選公職人員,服務民眾全年無休;舉凡中央各部會主管法規賦予村里長任務遍及災害防救、政令宣導、緊急事故、環境維護、守望相助、傳染病防治或其他維護公眾事務事項,工作實為繁重。
二、考量現行民選公職人員、政務人員、軍公教人員等均酌給年終工作獎金或春節慰勞金,以慰勞全年辛勞。基於衡平原則及慰勞村(里)長執行職務之辛勞,爰增訂第五項,每年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勞金,全國村(里)長均以五萬元為基準,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之發給方式辦理。
提案人
連署人(21)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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