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方向涉及地方議會公費助理的人數與補助費用總額。提案理由是各縣市議會公費助理人數及補助總額逾十年未調整,而議員服務日漸多樣、助理工作加重,盼提升助理勞動權益並吸引青年人才。原文未附條文對照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提高地方議會公費助理的人數或補助總額,改善助理勞動條件並吸引人才投入基層服務。
主要影響對象
各直轄市、縣(市)議會的公費助理與議員,以及編列相關預算的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方向涉及地方民意代表公費助理人數及補助費用總額的調整;提案未附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助理補助逾十年未調、保障助理勞動權益、延攬青年人才;疑慮:增加地方財政負擔、調整幅度與人數上限的合理性、預算監督。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助理補助修法可留意「人數與總額上限」及由哪一級政府負擔,這直接影響地方預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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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31,2024-06-0
交付審查2024-05-31,2024-06-0
案由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8人,有關各直轄市、縣(市)議會聘用公費助理人員數量及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總額已超過10年以上未曾調整,鑑於議員服務項目日漸多樣化,助理工作內容亦逐漸加重,為提高助理勞動權益保障,並延攬更多青年人才投入服務,爰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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