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3200000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4-11-21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案修正「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重點在保障賠償金及回復財產不被抵銷、扣押,且不計入社會救助的家庭總收入與財產,以維護經濟弱勢被害者及家屬的基本生存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原本經濟弱勢的被害者及家屬,在領取賠償或回復財產後仍能保有原有社會福利資格,避免賠償變相取代福利資源。
主要影響對象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的被害者及其家屬,社會救助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請領賠償金之權利不得抵銷;請求回復被剝奪財產的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受領財產及給付不計入社會救助法家庭總收入與財產,原則上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賠償屬轉型正義的權利回復,不應因此排擠被害者既有社福資格,否則保障不周延;疑慮:給付排除社會救助所得計算的範圍如何界定,與社會救助法整體公平性的關係須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一條例此會期有多個委員版本,建議併同其他相似案一起對照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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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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