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的法律適用爭議進行調整,以更符合比例原則。提案指近年多起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領小額財物案件引發爭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涉及小額財物的公務員在量刑上可更貼近比例原則,回應實務上小額案件刑責偏重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涉及小額財物的公務人員、檢察及審判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以調整小額案件的科刑,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應符合法治國比例原則;疑慮:調整刑度須避免削弱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的立法目的。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與同條多個版本性質相近,建議對照委員會併案後的整合條文,較能掌握最終修正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