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二條條文,主要是將主管機關由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為農業部,以因應政府組織改造後的法規調整。此修正旨在確保政府機關依法行政。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政府機關依法行政,確保山坡地保育利用相關法規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政府機關、農業部和相關山坡地保育利用的單位和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條文,將主管機關由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為農業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保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完善法規制度;疑慮:部分人士可能擔心法規調整對山坡地保育利用的影響,需要進一步評估和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法規調整的必要性和可能影響,確保修正後的條文符合實際需求和法律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