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2420000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18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針對既有宗教團體不動產借名登記的處理程序與檢附文件進行調整。提案方指現行更名登記所需證明文件與程序非團體可自主控制,盼放寬以保障宗教團體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協助宗教團體更順利完成借名登記不動產的更名,減少集資不動產淪為私人所有及相關糾紛。
主要影響對象
持有借名登記不動產的宗教團體、相關自然人登記名義人、地政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5條,調整不動產更名登記應檢附資料及行政處理程序相關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宗教團體財產權、避免公眾集資不動產私有化、減少糾紛;疑慮:放寬檢附資料後權屬認定的嚴謹度、對地政機關審查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未附條文對照,建議併看暫行條例原條文與主管機關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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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6-05-08,2026-05-1
交付審查2026-05-08,2026-05-1
委員會審查2026-05-18

案由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為處理既有宗教團體不動產借名登記問題,保障宗教團體財產權,避免公眾集資的不動產淪為私人所有,並減少類似糾紛發生,立法院於111年5月20日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然而本條例對不動產相關證明文件、權利歸屬及地政機關更名登記須檢附資料及行政機關處理程序,非人民團體可自主控制,又為最大程度保障宗教團體之權益,爰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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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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