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針對既有宗教團體不動產借名登記的處理程序與檢附文件進行調整。提案方指現行更名登記所需證明文件與程序非團體可自主控制,盼放寬以保障宗教團體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協助宗教團體更順利完成借名登記不動產的更名,減少集資不動產淪為私人所有及相關糾紛。
主要影響對象
持有借名登記不動產的宗教團體、相關自然人登記名義人、地政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5條,調整不動產更名登記應檢附資料及行政處理程序相關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宗教團體財產權、避免公眾集資不動產私有化、減少糾紛;疑慮:放寬檢附資料後權屬認定的嚴謹度、對地政機關審查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未附條文對照,建議併看暫行條例原條文與主管機關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