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22840000

「菸害防制法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7-15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菸害防制法,明確定義水菸並限制在學校周邊販賣,以防範青少年接觸新興菸品。該草案旨在維護青年健康,堵塞業者規避查緝的漏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青少年,避免他們接觸有害的菸品,減少成癮風險;同時幫助教育機關維護校園周邊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青少年、教育機關、菸品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菸害防制法第三條和第八條,明確定義水菸,限制在學校周邊五十公尺內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指定菸品、水菸及其組合元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青少年健康,防堵新興菸品危害;疑慮:可能影響業者經營權益,執行監管的難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中立提醒:修正案實施後,監管部門需落實執行,以確保成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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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7-03,2026-07-0
交付審查2026-07-03,2026-07-0
委員會審查2026-07-15
委員會發文2026-07-22

案由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6人,鑒於近期校園周邊常有業者以自動販賣機等形式,販售標榜非菸草物料之「水菸濾嘴」等組合元件,藉由法規定義不明之灰色地帶規避查緝,誘使青少年輕易取得並增加成癮風險。為維護青年學子健康,防堵新興菸品與水菸對校園之危害,爰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水菸定義,並增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周邊五十公尺內禁止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指定菸品、水菸及其組合元件之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菸商常以具新穎包裝的裝置及加味菸等手段鎖定年輕族群,且愈早開始吸菸,愈易成為菸商的忠實顧客。馬偕醫院台北社區醫學中心主任黃偉新醫師提出警告,尼古丁會對大腦前額葉皮層產生神經毒性作用,將嚴重干擾青少年的認知發展、執行功能和抑制控制能力。
二、水菸常添加糖蜜、果香等香料掩蓋辛辣感與菸味,使青少年降低戒心而成為尼古丁成癮之門戶;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調查指出,全國大專院校學生的水菸使用狀況,近三年來每年約2%之人數持續成長,嚴重危害青少年健康。董氏基金會研究指出,吸食一小時水菸之煙霧吸入量相當於100至200支紙菸,且水菸煙霧含有大量焦油、一氧化碳、砷、鉛、鎳等重金屬;其中,一氧化碳及致癌物(多環芳香烴)的含量遠高於一般紙菸,具備高度二手菸及三手菸危害。
三、實務中,常有業者於校園周邊以「草本水菸」或「非菸草物料」之濾嘴與配件規避《菸害防制法》之監管。為防免業者鑽取法規灰色空間,爰修訂《菸害防治法》第三條,增訂水菸之定義,以利行政機關查緝,從源頭阻斷青少年輕易取得相關產品之管道。同時,為防範不肖業者利用自動販賣機等無人看管之設備販售水菸濾嘴等元件,誘使學生購買,修正第八條第一項,將「水菸或其組合元件」明文納入販賣方式之限制,嚴禁以自動販賣、電子購物或開放式貨架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販售;增訂第八條第二項,明定任何人不得於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基地境界線五十公尺以下區域內,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水菸與其組合元件。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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