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菸害防制法》以加強對類菸品的監管,包含將部分違規行為由行政罰改為刑事罰、禁止持有相關物品、提高罰鍰等。同時,規範網路平台業者需配合移除違法資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主管機關更有效監管類菸品,減少毒品濫用風險;解決現行法規不足以嚇阻違法行為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類菸品製造商、銷售商、網路平台業者及使用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關於類菸品監管、刑事罰適用、網路平台業者責任等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監管可減少類菸品濫用、降低健康風險;疑慮:過度監管可能影響產業發展、涉及個人自由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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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7-03,2026-07-0
交付審查2026-07-03,2026-07-0
委員會審查2026-07-15
委員會發文2026-07-22
案由
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9人,鑑於菸害防制法最近一次修正於112年2月15日公布施行。惟修法後,主管機關仍陸續查獲違法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類菸品、其組合元件,以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等情形,顯示現行規範仍有不足。復考量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在實務上已不僅涉及菸害防制,更常被作為施用毒品的工具,增加毒品濫用風險。然而,現行僅以行政罰處理相關違規行為,嚇阻效果有限,實有提高法律責任之必要。因此,本次修法擬將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類菸品或其必要組合元件等重大違規行為,由行政罰修正處以刑事罰,並增訂禁止持有相關物品及提高使用該等物品之罰鍰,以強化執法效能。另鑑於涉有類菸品、其組合元件、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組合元件之違法資訊,透過網際網路傳播迅速,為強化違法資訊管理,爰增訂網路平台業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及相關業者,於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後,應依限限制瀏覽、移除、限制接取或停止解析違法資訊之義務,俾利即時阻斷違法資訊之傳播。另考量未來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將依法上市販售,亦有必要同步完備其標示、販售及展示等管理規範,以建立一致、完整之管理制度,兼顧公共衛生及執法需求,爰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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