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待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將教師的鐘點費納入常態薪給體系,解決公私立學校教師待遇落差問題,並要求私校教師的鐘點費與職前年資採計比照公立學校。草案希望消除勞動剝削現象,保障教師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全國數十萬名中小學教師,解決他們課後時間勞務付出的規範不一與保障不足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中小學教師,特別是私立學校教師。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教師待遇條例的部分條文,明確規定鐘點費納入常態薪給體系,並要求私校教師的鐘點費與職前年資採計比照公立學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解決公私立學校教師待遇落差,保障教師權益;疑慮:私立學校財務狀況可能受影響,實施難度可能較高。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需注意各方意見,特別是私立學校的財務狀況和教師權益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蘇清泉、許宇甄、楊瓊瓔等16人,鑑於現行《教師待遇條例》未將「鐘點費」明確納入常態薪給體系,致使全國數十萬名中小學教師於課後時間之勞務付出,長期面臨規範不一與保障不足之困境。此外現行條文賦予私立學校視財務狀況自訂「職前年資採計」與「鐘點費支給」標準之過大裁量權,屢屢衍生私校教師年資遭打折、薪資同工不同酬之勞動剝削現象。為澈底消弭公私立學校教師之待遇落差,明定教師鐘點費之法源基礎,並要求私校教師之鐘點費與職前年資採計應比照公立學校,以杜絕變相減薪之法制漏洞,爰擬具「教師待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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