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加強管理類菸品及未經核定之指定菸品,強化網路違法資訊管理,並提高違法行為裁罰強度,以維護國人健康。主要修正內容包括強化類菸品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管理、增訂禁止持有及沒收沒入規定、提高違法行為裁罰強度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國人健康,減少菸害相關問題;解決現行法規不足及管理漏洞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菸品業者、網路平台業者及違法菸品使用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五條之二、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二條之一、第四十二條之二、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二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菸害防制,維護國人健康;疑慮:可能影響產業發展,增加執法難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委員會審查2026-07-15
委員會發文2026-07-22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為加強管理類菸品及未經核定之指定菸品,提升違法行為裁罰強度,強化網路違法資訊管理,並完善指定菸品相關管理規範,以維護國人健康,爰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強化類菸品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管理(修正條文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及第三十八條)
二、增訂禁止持有、沒收沒入及過渡配套規定(修正條文第十五條;增訂條文第四十二條之一、第四十二條之二及第四十五條之二)
三、提高違法行為裁罰強度,完善行政罰與刑事責任分工(增訂條文第二十五條之二;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七條之一)
四、建立網際網路違法資訊管理及平台責任機制(增訂條文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三十五條之一)
五、完善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管理及檢舉獎勵制度(修正條文第九條、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八條;增訂條文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四十五條之一)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菸害防制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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