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對新婚三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予以減免其所居住房屋坐落之土地的地價稅,以減輕經濟負擔,支持青年婚育。提案者認為少子女化已成國安議題,政府應擴大租稅優惠,打造青年敢婚、願生、樂養的友善環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減輕經濟負擔,促進婚育意願。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新婚三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新增對新婚三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的地價稅減免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婚育家庭經濟負擔,促進人口增長;疑慮:可能減少財政收入,執行公平性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財政部與內政部相關統計數據的參考價值,以及與現行社會福利政策的銜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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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楊瓊瓔、林思銘等41人,有鑒於人口結構攸關國家長期發展,少子女化已成國安議題,為減輕家庭敬老扶幼負擔,政府應擴大租稅優惠,對新婚三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所居住房屋坐落之土地予以減免地價稅,以減輕經濟負擔,爰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人口結構變遷已影響國家發展,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峻,政府雖推動國民年金、托育、就學補助及育兒津貼等措施,應再積極研議相關租稅優惠政策,以打造青年敢婚、願生、樂養之友善環境。
二、依財政部統計,地價稅一一四年實徵淨額較一○一年增加三百三十五億元,成長約五十七%;另依內政部資料,出生人口數已由二十二萬九千人降至十萬八千人,減少約十二萬人,呈現稅收增加與出生人口減半之趨勢。
三、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持續惡化,形成結構性國安挑戰,年輕世代扶養負擔與經濟壓力日益沉重,有必要擴大敬老扶幼租稅優惠,爰增訂本法第十七條之一及修訂第十九條,對新婚三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其所居住房屋坐落之土地予以減免地價稅,以減輕經濟負擔。
提案人
連署人(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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