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增訂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條文,允許地方政府對婚育家庭自用住宅用地給予地價稅減免,以減輕青年家庭的居住負擔,促進結婚、生育和安居。草案旨在營造友善的成家育兒環境,解決少子女化和高齡化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青年婚育家庭減輕居住負擔,解決少子女化和高齡化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增訂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之一條文,授權地方政府對婚育家庭自用住宅用地給予地價稅減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青年家庭負擔,促進結婚生育;疑慮:可能影響地方財政收入,減稅優惠可能不公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平衡地方財政自主權與減稅措施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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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37人,鑑於我國少子女化及高齡化趨勢日益嚴峻,青年家庭面臨高房價、高物價及育兒成本持續攀升等多重壓力,影響結婚、生育及安居意願。政府除持續推動托育、教育及住宅等政策外,亦應透過租稅制度適度減輕婚育家庭居住負擔,營造更友善之成家育兒環境。考量地價稅屬地方稅,宜兼顧地方自治及財政自主,故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轄區人口結構、婚育需求及財政狀況,對符合資格之婚育家庭自用住宅用地給予適當地價稅減免,以鼓勵青年安心成家、生養子女,爰擬具「土地稅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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