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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 第14條

第 二 章 經營特許 › 第 一 節 投標與審查
申請經營本業務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補正,並不予受理: 一、逾受理申請之期限者。 二、未檢具申請書或事業計畫書者。 三、未檢具報價單、或報價單未密封或報價單信封密封處未依規定蓋章者。 四、未依規定繳納押標金或所繳押標金金額不足者。 五、申請書或事業計畫書所載實收資本額低於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應實收最低資本額者。 六、申請書或事業計畫書登載二個(含)以上頻段或申請書與事業計畫書所載申請頻段不同者。 七、事業計畫書所登載採用非為 DECT(Digital Enhanced Cordless Te-lecommunications)、PACS(PersonalAccessCommunicationsSy-stem)、PHS(PersonalHandy-phoneSystem)或國際電信聯合會所定之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通信系統者。 八、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 九、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 依前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而不予受理者,無息退還押標金及審查費。 依前項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而不予受理者,無息退還押標金,但審查費及其利息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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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1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規則依電信法(以下稱本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第9條申請經營本業務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事業計畫書。三、密封之…

「投標與審查」的其他條文

第8條主管機關為審查申請人所提事業計畫書所載之內容,得設審查委員會,其審查項目及標準,由主管機關訂…第9條申請經營本業務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事業計畫書。三、密封之…第10條前條之事業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營業項目。二、營業區域。三、通訊型態。四、電信設備概況…第11條本業務營業區域為大臺北地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臺中市、高雄市。經營者增加前項所定營業…第12條申請經營本業務者,以依公司法設立或籌設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其董事長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第12-1條經營者達前條所規定其實收之最低資本額(含)以上及股東人數達二百人以上者,應於設立登記或發行新…第13條同一申請人不得申請二件(含)以上之本業務申請案;相同股東或認股人持有不同申請人之股份達各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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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