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 › 第6條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 第6條

裁決委員出席裁決委員會議,每次支給裁決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