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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條例
› 第2條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條例 第2條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為民營,股份總額定為新臺幣十億元。 前項股份,得依公司法規定,分次發行;其股份總額如有增減之必要時, 應由股東大會議決,報請財政部核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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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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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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