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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條例 第6條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得經營左列業務: 一、依銀行法商業銀行章規定之業務。 二、國際匯兌及有關業務。 三、進出口貸款及保證業務。 四、其他與國際貿易發展有關之金融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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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