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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第27條

公債到期本息,經按財政部所頒樣張及暗記核驗無訛並查明未經止付者,即予照付。遇有疑義,應掣據留票層報財政部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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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