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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第12條

中程國家發展計畫於實施期間,應以每二年至少檢討修正一次為原則,並依第十條規定程序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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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