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 第13條

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第13條

第 四 章 中程資源分配方針及中程施政計畫之訂定
主計總處應依中程預算收支推估結果,並參酌國家發展長期展望與中程國家發展計畫或政府中程整體施政重點、總體政策目標,及各主管機關提供之相關資料,會同有關機關擬訂以下一年度為開始之中程資源分配方針,經行政院核定後,作為各主管機關規劃中程施政計畫與研提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有關機關審查個案計畫之依據。
AI 白話解釋

「中程資源分配方針及中程施政計畫之訂定」的其他條文

第14條中程資源之分配,應審酌各類公共建設計畫、科技發展計畫及重要社會發展計畫之核議情形,並考量各主…第15條前條第一項各主管機關基本需求及其他一般性計畫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各主管機關之基本需求…第16條各主管機關應以中程國家發展計畫為範圍,依中程資源分配方針,擬訂其所主管範圍之中程施政計畫,並…第17條各主管機關之中程施政計畫於實施期間,得配合中程國家發展計畫之修正及必要情形,就原定期程尚未執…第18條國發會及科技部應依據中程國家發展計畫、中程資源分配方針及各主管機關中程施政計畫編定情形,分別…第19條前條各類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該類計畫之整體中程規劃原則與所規範之…
← 第12條看 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