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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機關暨國營事業公款存匯辦法 第3條

政府機關自行保管之款項,限於國庫法第五條第六條所規定之各種收入 及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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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