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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北部區域第二高速公路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第2條

本公債發行金額,最高額度定為新臺幣五百億元,依工程特別預算所定,分年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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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