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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北部區域第二高速公路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第7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之發售及還本付息,由中央銀行經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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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