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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4條

本會委員出缺時,由行政院院長補提人選呈請總統派充之,巡迴監察員出 缺時,由本會補提人選,報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其任期均至原任期屆滿 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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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