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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第14條

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所列各項費用,應力求詳實,其屬共同性費用項目, 並應依主計處所訂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規定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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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