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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15條

依本條例應減刑之罪,其褫奪公權,比照主刑減刑標準定之;其期間不得少於一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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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