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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經濟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3條

本院創立基金為新臺幣十億元,除由中央政府及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分年共捐助九億元外,其餘一億元由工商界捐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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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