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 › 第27條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 第27條

救濟性住宅之借住期間最長三年,借住人得於借住期間屆滿前三十日內申 請續借。 前項借住期限合計不得超過十二年。
AI 白話解釋
← 第26條看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 全文第2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