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 第12條

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2條

第 三 章 輸出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輸出,應由該事業廢棄物之產源事業、廢棄物清除機構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發許可文件後,始得辦理報關、輸出。 前項之申請,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書件: 一、貨品出口同意書申請書。 二、接受國政府同意該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入之同意文件或輸入不予管制之證明文件。 三、申請輸出者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醫療機構開業執照或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 四、廢棄物主要成分說明。但擬輸出之廢棄物外觀、樣態可清楚辨識其名稱、項目且性質穩定者,不在此限。 五、前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八款至第十二款、第十四款及第十五款之書件。 第一項之申請,其廢棄物種類每案以十項為限,超過部分,應另案提出申請。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5-1條依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十七條第三項第三款、第十…

「輸出」的其他條文

第11條有害廢棄物之輸出,應由該廢棄物之產源事業、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第13條前二條之申請案以申請輸出至單一接受國及其單一處理機構為限,如同時申請二個以上接受國或處理機構…第14條申請輸出廢棄物,其申請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得核發輸出許可文件:一、曾輸出廢棄物未…第15條依本辦法核發之輸出或轉運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許可文件字號。二、廢棄物名稱及代碼。三…第16條經許可輸出之廢棄物,其在本國境內與境外之運送,輸出者與接受國處理機構應以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17條依本辦法許可輸出之廢棄物遭接受國拒絕時,原輸出者應於接獲接受國政府或本國主管機關通知日起七日…第18條未依本辦法許可輸出之廢棄物遭接受國拒絕時,除由相關機關依法處罰外,原輸出者、經原輸出者委託之…第18-1條未依本辦法許可輸出之廢棄物經海關查獲,除由相關機關依法處罰外,原輸出者應提出廢棄物清運地點或…
← 第11條看 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