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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辦法 第3條

應副業務長、副技術長資位之甄審,以具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交通事業高級業務員、高級技術員資位人員,任該資位或相當資位職務滿五年,或滿三年並具特種考試甲等考試及格資格,其考試類科與所擬任職務之性質相當,現敘薪級已達副長級資位最低薪級以上,最近三年考成(績)二年列八十分(甲等)、一年列七十分(乙等)以上,操行優良者。 二、交通行政機關人員具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系所畢業,並符合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三條第一款應簡任升官等考試資格或已具簡任官等任用資格,且最近三年考績(成)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操行優良者。 三、一般行政機關人員具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系所畢業,並符合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三條第一款應簡任升官等考試資格或已具簡任官等任用資格,且最近五年考績(成)均列甲等,操行優良者。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依法令限制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者,不得應副業務長、副技術長資位之甄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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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交通事業人員副長級、長級資位之取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升資甄審。第4條應業務長、技術長資位之甄審,以具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一、交通事業副業務長、副技術長資位人員,…第5條升資甄審以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評分,各項分數合計滿八十分者為合格,升資甄審評分表如附表…第6條升資甄審程序如下:一、升資甄審每年辦理一次,於事業機構有副長級以上資位職務出缺可予派任時為之…第7條升資甄審合格人員,由交通部檢具升資甄審評分表及名冊,送請銓敘部核定登記,並轉送考選部備查。第8條交通事業經核定升資人員,除當年一月一日未占擬升任資位之職務職缺者,仍依實際到職日改敘外,餘均…第9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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