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 第14條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主任祕書承長官之命處理業務,其權責如左: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稿之核閱。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及權責之核議。 四、秘書室業務之規劃、執行、領導、監導、考核等事項。 五、秘書室業務依權責規定之核議或核准。 六、秘書室業務文稿之審核及授權文稿之代判。 七、秘書室人員之任免、考核、獎懲等之擬議及其工作之分配。 八、各項會議之出席或主持。 九、長官授權事項之處理。 十、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3條
看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全文
第1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