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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辦事細則 第6條

駕駛人管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駕駛人之考驗及發照。 二、駕駛人駕照之審驗及註銷。 三、駕駛人異動登記及補換照之審查。 四、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委外之管理。 五、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之管理。 六、汽車修護技工執照之發照。 七、駕籍資料之管理。 八、其他有關駕駛人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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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