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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10條

本處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處訂定,報上一級機關備查。 ┌──────────────────────────────┐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暫行編制表 (核定本) │ ├────────┬───┬─────────────────┤ │職 稱│員 額│備 考│ ├────────┼───┼─────────────────┤ │處長 │ (一) │由正工程司兼任。 │ ├────────┼───┼─────────────────┤ │副處長 │ (二) │由正工程司兼任。 │ ├────────┼───┼─────────────────┤ │專員 │一 │ │ ├────────┼───┼─────────────────┤ │課長 │ (二) │由幫工程司以上人員兼任。 │ ├────────┼───┼─────────────────┤ │工務所主任 │ (二) │由幫工程司以上人員兼任。 │ ├────────┼───┼─────────────────┤ │水電所主任 │ (一) │由幫工程司以上人員兼任。 │ ├────────┼───┼─────────────────┤ │測量隊隊長 │ (一) │由幫工程司以上人員兼任。 │ ├────────┼───┼─────────────────┤ │正工程司 │六 │ │ ├────────┼───┼─────────────────┤ │副工程司 │六 │以上為高員級以上人員。 │ ├────────┼───┼─────────────────┤ │總務室主任 │一 │ │ ├────────┼───┼─────────────────┤ │幫工程司 │六 │ │ ├────────┼───┼─────────────────┤ │工務員 │一二 │ │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三) │由工務員或課員以上人員兼任。 │ │員 │ │ │ ├────────┼───┼─────────────────┤ │課員 │一 │以上為員級跨高員級人員。 │ ├─┬──────┼───┼─────────────────┤ │佐│業務類 │一 │辦事員一人。 │ │跨├──────┼───┼─────────────────┤ │員│技術類 │六 │監工員六人。 │ │級│ │ │ │ ├─┼──────┼───┼─────────────────┤ │士│技術類 │三 │各類領班三人。 │ │跨│ │ │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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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