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 第3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3條

本處設工程課、浚港課、測量隊、水電所、各工務所、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