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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6條

測量隊掌理下列事項: 一、測量工程年度預算之擬訂事項。 二、港埠設施檢測事項。 三、商港區域內地形地物校測及房產檢丈事項。 四、水文資料蒐集整理事項。 五、工地現場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環境污防治督導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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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