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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5條

浚港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灣疏浚工程年度預算之擬訂事項。 二、港灣疏浚工程之施工、監造等事項。 三、商港區域內海底物打撈清除事項。 四、工地現場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環境污染防治督導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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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