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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施政計畫、工作考成、為民服務、人民陳情案件、出國報告及動員業務事項。 二、各種會報彙辦、首長簡報製作及施政理念宣達事項。 三、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理、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文書保密事項。 四、新聞轉核、參訪接待、睦鄰業務等公共關係事項。 五、財產管理、保險及變賣事項。 六、辦公廳舍修繕、維護及使用管理事項。 七、財物、事務用品採購及管理事項。 八、現金出納、有價證券保管品及出納帳冊報表處理事項。 九、不屬於其他各課、室、所掌理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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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