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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 第6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區整體規劃計畫之擬訂及工程概算之審核、編製事項。 二、重大及新建工程設計、變更修與及查勘擬議處理事項。 三、工程發包、簽約、施工督導、考核、驗收、及決算等業務事項。 四、發包工程完工驗收證明書之簽發事項。 五、緊急災害搶救工程督導事項。 六、工程圖檔建立與管理事項。 七、工程技術諮詢事項。 八、施工預算之擬訂審核及登記保管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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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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