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 第7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7條

棧埠管理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倉棧運用及規劃事項。 二、進出口貨物進倉申請及倉位分配事項。 三、貨棧登記證之申請、變更、撤銷、換照及相關海關業務事項。 四、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現場工作之督導、協調及建議事項。 五、港區危險品裝卸作業管理事項。 六、倉庫設施維護及管理事項。 七、船舶加水及管理事項。 八、裝卸量統計及效率分析事項。 九、民間機具進入港區受理申請事項。 十、裝卸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督導事項。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分局業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規定辦理。第3條本分局設港航課、業務課、工務課、棧埠管理所、港埠工程所、船機修理所、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第4條港航課掌理下列事項:一、港區範圍內船舶航行安全及秩序管理事項。二、船席指定及調配管理事項。三…第5條業務課掌理下列事項:一、商港設施經營管理事項。二、商港營運發展企劃事項。三、船舶貨物裝卸承攬…第6條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一、港區整體規劃計畫之擬訂及工程概算之審核、編製事項。二、重大及新建工程…第8條港埠工程所掌理下列事項:一、港埠設施維護工程年度預算之擬訂及執行事項。二、新建工程預算書之擬…第9條船機修理所掌理下列事項:一、港勤船舶及機械之維修事項。二、修船架固定機械設備維護、保養、汰換…第10條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施政計畫、工作考成、為民服務、人民陳情案件、出國報告及動員業務事項。…第11條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二、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三、任免、銓敘、俸給及…第12條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年度預算編製事項。二、預算分配、執行及保留事項。三、收支審核及記帳憑…第13條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政風法令之擬(修)訂定及宣導事項。二、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策劃、擬訂、…第14條分局長綜理分局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分局長襄理分局業務。第15條課、室、所主管承分局長、副分局長之命,處理本單位業務。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辦理應辦事…第16條分局局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由分局長主持,副分局長、秘書、各課、室、所主…第17條分局局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分局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第18條本局各項業務之權責劃分,依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本分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分局擬訂,報請交通部基…第19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 第6條看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