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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隊暫行組織規程 第3條

本隊置隊長一人,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之命,綜理隊務;副隊長一人 ,襄理隊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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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