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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組織條例 第2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台(以下簡稱本總台)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內外飛航情報資料之蒐集、整理、編輯與飛航公告之發布及飛航諮詢之服務事項。 二、台北飛航情報區內航空器之飛航管制及出入飛航情報區之查核管制事項。 三、航空器飛航動態及國內外航空通訊之傳遞業務事項。 四、國內外航空氣象資料之蒐集處理及有關航空氣象觀測、預報、守視之服務事項。 五、飛航服務系統之規劃、設計、管理、監控、維護及研究改進事項。 六、飛航情報、飛航管制、航空通訊及航空氣象業務之規劃及研究發展事項。 七、飛航服務設備之建立與改善計畫及各項技術資料之研究處理事項。 八、飛航服務設備器材之申請、提運、儲存、分配、供應、採購及財物管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飛航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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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本總台設台北飛航情報中心、台北區域管制中心、台北航空通信中心、台北航空氣象中心、資訊管理中心…第4條本總台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庶務、出納、營繕、財產管理、印信典守、管考、車輛管理、公共關係及其…第5條本總台置總台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綜理台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及單位;副總台長三人,…第6條本總臺置主任九人,區臺長四人,塔臺長三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十人,職務…第7條本總台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第8條本總台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第9條本總台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第10條第五條至第九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第11條本總台因應業務需要,得設飛航管制、飛航諮詢、航空通訊、航空氣象及助導航設備維護等近場管制塔台…第12條本總台辦事細則,由本總台擬訂,報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定之。第13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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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