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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廠暫行組織規程 第3條

本廠置廠長一人,承臺中港務局局長之命,綜理廠務,副廠長一人,襄理 廠務 (正、副廠長均由本局正工程司兼任)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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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